top of page

《全民新聞台》[港聞]女子洗黑錢524萬罪成 區域法院判囚35個月加重刑罰

  • 作家相片: 全民新聞 CVRHK
    全民新聞 CVRHK
  • 3小时前
  • 讀畢需時 2 分鐘
女子洗黑錢524萬罪成 區域法院判囚35個月加重刑罰
女子洗黑錢524萬罪成 區域法院判囚35個月加重刑罰

 [2026年2月20日] 女子洗黑錢524萬罪成 區域法院判囚35個月加重刑罰


一名五十歲本地女子今日(2月20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名成立,法官考慮案件嚴重性批准警方申請加重刑罰,最終判處她監禁三十五個月,此案揭露詐騙集團利用受害人銀行戶口清洗巨額犯罪得益的惡劣手法。 事件源於二〇二一年三月,一名市民接獲疑似內地官員來電,騙徒聲稱其涉「洗黑錢」案,要求交出銀行資料以「證明清白」,受害人不疑有詐提供資料後,發現戶口約五十八萬元被轉走至該女子名下銀行戶口,憤而報警求助。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案調查組接手後展開深入追查,發現該女子涉嫌將自己兩個本地銀行戶口售予不明人士,並於二〇二一年三月至二〇二三年一月期間,透過這些戶口清洗高達五百二十四萬元的懷疑犯罪得益,警方於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四日將她拘捕,經徵詢法律意見後於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正式落案起訴兩項洗黑錢罪。 法庭審訊期間,警方就判刑提出加重刑罰申請,法官審視證據後批准加重百分之二十五,兩項控罪分別判處三十個月及三十二個月監禁,並以同期執行方式計算,合共三十五個月徒刑。

 

警方呼籲市民,切勿租借或出售個人的銀行或電子支付工具戶口,以免被不法之徒利用作洗黑錢及接收騙款。任何人如協助詐騙集團,有機會觸犯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年。此外,即使不知道戶口被用作犯罪用途,單純租借戶口予他人使用,亦有機會觸犯洗黑錢罪。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洗黑錢罪的最高刑罰為五百萬元及監禁十四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維瓦》盧恩符文占卜 、維京功能飾物
《維瓦》盧恩符文占卜 、維京功能飾物

🔽全面覆蓋最新港聞🔽

知多些,睇晒全文➡官方網頁: https://www.cvrhk.com

支持全民小店《維瓦》:https://volvahk2021.wixsite.com/volvahk

店舖地址:旺角西洋菜南街銀城廣場地庫B31號舖

有動感有聲音➡YOUTUBE頻道: https://www.youtube.com/@CVRHK

追蹤每日動態➡Facebook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cvrhk

Whatsapp頻道➡全民新聞 CVRHK

簡單睇➡全民新聞 (@cvrhk_news) on Threads & IG

承印人: 全民新聞 CVRHK 
九龍旺角西洋菜南街銀城廣場地庫B31​​​
香港
Email: civilianreporters@gmail.com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