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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新聞台》[港聞]涉跨境車業務糾紛被起底 46歲男疑違私隱條例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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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民新聞 CVRHK
  •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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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車業務糾紛被起底  46歲男疑違私隱條例被捕
跨境車業務糾紛被起底 46歲男疑違私隱條例被捕

[2025年12月8日] 跨境車業務糾紛被起底 46歲男疑違私隱條例被捕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近日採取執法行動,於新界拘捕一名46歲中國籍男子,懷疑他在未獲當事人同意下,於通訊群組公開一名從事跨境車業務人士的大量個人資料,涉嫌干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起底」罪行第64(3A)條。


涉在業界群組發布四則訊息影片


調查顯示,事主從事跨境車相關業務,包括出租跨境車輛及代辦跨境駕駛手續等工作。去年11月下旬,有人在一款即時通訊軟件內兩個由同行組成的業界群組發布及轉載共四則訊息及影片,除對事主作出負面評論外,亦載有其大量個人資料,被指已構成「起底」行為。


披露中港澳證件資料 涉身份證及住址等敏感信息


有關訊息中,被公開的資料十分廣泛,包括事主的中英文姓氏、英文別名、一個通訊軟件帳號名稱及頭像,以及其駕駛的跨境車於粵港兩地的車牌號碼。涉案內容更涉及多張證件照片,包括香港身份證、澳門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香港駕駛執照及內地機動車駕駛證,可清楚見到事主的中英文姓名、證件號碼、出生日期、性別、身高、住址、國籍、簽名樣式及證件相片,屬高度敏感的個人資料。


涉嫌違反「起底」罪 最高可囚五年


私隱專員公署其後鎖定一名46歲男子,懷疑與相關訊息的發布及轉載有關,昨日將其拘捕,現已獲准保釋候查,公署會繼續就案件作進一步調查,並不排除有更多行動。如罪名成立,被告或會被檢控違反《私隱條例》第64(3A)條,在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並造成相關困擾或風險的「起底」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五年。


私隱專員:勿以糾紛為由「起底」


私隱專員公署強調,即使涉及私人或業務糾紛,市民亦不應以「起底」方式發洩不滿,相關行為不但無助解決爭議,反而往往令矛盾升級,甚至演變成刑事案件。公署提醒,身份證及各類證件載有大量敏感個人資料,未經當事人同意擅自披露或張貼其證件副本,極有可能構成「起底」罪行,呼籲市民在轉發訊息前三思,避免誤墮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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