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新聞台》[港聞]黎智英國安案 周一早上判刑
- 全民新聞 CVR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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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8日]
黎智英國安案 周一早上判刑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經歷 156 日審訊後,高等法院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於 2025 年 12 月 15 日裁定其三項控罪全部成立,包括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將於 2026 年 1 月 12 日進行求情,司法機構網站顯示,法庭預計於周一上午 10 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宣判刑期,需時約一小時。
現年 78 歲的黎智英自 2020 年 12 月起被還押至今逾五年,期間亦因另一宗欺詐案正在服刑。與他同案的其餘 8 名被告,包括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高層及「重光團隊」成員等,均已先後認罪,還押時間超過四年。三名審理案件的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及李素蘭在長達 855 頁的判詞中指出,黎智英是涉案陰謀的「主腦」,利用《蘋果日報》作為政治工具,煽動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憎恨,並透過文章、訪問及國際聯繫,游說外國對中國及香港實施制裁。法庭認為相關行為屬有組織、有計劃,並具持續性。案件涉及的 9 名被告包括:黎智英、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盧峯)、楊清奇(李平)、李宇軒及陳梓華。除黎智英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外,其餘 8 人均已認罪。
根據《香港國安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刑罰分為兩級:較輕罪行可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屬「罪行重大」,可判處十年以上至終身監禁。煽動罪則屬較低級別罪行,但在本案中將與國安法罪名一併考慮。 全民新聞 (記者蘇菲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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